稽查工作是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体系的最后屏障,担负着打击偷逃漏欠费车辆的任务,对于维护缴费车主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征收环境,稳定费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因车主多元化:既有国家行政单位,又有地方集体组织,既有公司、企业,又有个体车主,大家的缴费意识与积极性不尽相同,对稽查工作提出了挑战。面对相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在新时期如何做好稽查工作,充分发挥征费稽查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践,本人进行了以下思考:
一、稽查人员要熟练掌握公路养路费征收法律法规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 并最大限度地避免执法失误
有些车主对公路养路费征收法律法规及各个环节非常了解,逃缴公路养路费的手法相当隐蔽,需要稽查人员加强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从而保障缴费车主合法权益。稽查人员还应该进一步熟悉征收政策,积极为车主提供缴费咨询,更好地为车主服务。车主按规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一定要明确传达给车主,并很好的贯彻执行;按规定不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应该及时向车主讲解清楚,以免给车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营造一种和谐的征缴关系,促进稽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同征收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换努力提高稽查质量
以查促收是稽查工作的最终目的,主要是指通过对偷、逃、漏、欠公路养路费行为的查处,促进相对人自觉、主动缴费。当前,提高稽查质量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改进稽查方式,提高稽查的针对性。稽查部门要根据微机上所反映的车辆欠费情况,结合各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为自己确立一个稽查目标,然后根据已确立的稽查目标安排本月的稽查任务。二是精心组织稽查的实施,加强依法征费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要做好查前的准备工作,要结合现有的稽查力量,精心配备稽查人员,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办理,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应,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功效。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增强震慑力。一方面要体现出公路养路费征收的严肃性、合法性,另一方面也要把征稽人员文明稽查、优质服务提供给广大车主。
三、在对查扣车辆的处理时要把握好一定的尺度
作出对查扣车辆处理是稽查工作的完结,稽查工作的功效主要体现在对查扣车辆处理的结果上。因此,作出查扣车辆处理在整个稽查流程中显得非常重要。作出处理时,既要合法,又要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既不能姑息迁就,又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时兼顾效率、公平、公正,做到检查与扣车相分离,处罚与收款相分离,收款与放车(发还证件)相分离的“三分离”制度。这样,才能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作出恰当的处理结果。
四、建立稽查与征费管理的信息传递制度
稽查的目的是“外查内促”,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效率。稽查不仅是查漏补征,关键是通过稽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征收管理质量。首先,征管部门在征管工作中,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改进管理的基础上,应及时提交稽查部门组织检查,这样才能有效监督偷逃漏欠等违法行为。其次,稽查部门在稽查过程发现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应该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予以改进。第三,稽查与管理各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把稽查、征管部门联系在一起,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文书,使稽查资料在各部门之间相互传递。
五、要把握好与车主交往的度
与车主交往不能过于密切,以免影响公正执法;相反,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动。有些执法人员与车主过于亲密,造成在稽查工作中,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甚至马虎了事,根本发现不了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在作出对查扣车辆处理时也是“高抬贵手”、“手下留情”。更有甚者,个别执法人员发生受贿等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稽查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实施稽查过程中,我们应该给予欠费车主充分的尊重,态度不能生硬,更不能高高在上。实践证明,与车主适当的交流、沟通,能成为工作中的润滑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