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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稽单位管理精细化的几点思考
[作者:常晓强 来源:延安征稽处 发表:2008-6-25 8:33:22  点击数:665  录入:admin 评分:★★★★★]
 
2008年,陕西省征稽局提出了在深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服务优质化、执法规范化的“三化”建设。其中管理精细化,它应该源于发达国家的一种企业管理理念、文化,是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的的管理方式。
管理是我们征稽工作的重要内容。2003年以来,全省征稽系统通过规范化建设,使我们的管理工作已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的提升,在一些层面逐渐凸显出一定的矛盾。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是我们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征稽管理精细化的内涵
征稽管理是以征稽工作人员和征稽机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它应该包括征稽机构内部的行政组织管理、人事管理、征费稽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征稽机构的行政计划、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行政方法等。征稽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是由人、财、物、权等若干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有机体系。征稽管理精细化就是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探索和掌握征稽管理自然发展规律,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征稽管理精细化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和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二、征稽单位管理精细化应遵循的原则
征稽管理精细化是一项创新的工作,既要管深、管细、管实、管顺,又不能主次不分,事无巨细。因此,我认为,做好这项工作应遵循以下四项工作原则。
(一)征费依法原则。秉公执法、按章征费是征稽工作的宗旨,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征费稽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只有以依法征费为前提,才能统筹考虑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工作,不致偏离法治的轨道。同时,征稽管理的精细化过程本身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费收执法,提高征稽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征费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管理效能。
(二)管理科学原则。推行征稽管理精细化不是简单地将工作环节细化,或者人为地增添办事程序和管理监督环节。而是要在充分的调查研究,进行科学的论证,广泛借鉴、吸纳当代先进的管理理念、原理和方法,应用已有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按照可行、方便、有效性的要求,对管理工作进行科学的分工和细化,整合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这一体系应充分体现工作流程的精简化、业务标准的精细化、绩效考核的精准化、管理工作的系统化。
(三)效能最大化原则。 推行征稽管理精细化的目的就是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减少费用支出,实现效能最大化。在设计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时,要考虑其是否简便可行,效率是否提升。在细化工作时,要做到该细化的认真细化,不该细化的决不能细化,不能把繁琐等同于细化。要力争用最少、最小的人力、财力、物力获得最大的收益。
(四)简便易行原则。推行征稽管理的精细化应做到指标科学明晰、标准规范统一、操作简便可行。办事程序要尽可能合并、简化,以方便纳费人。同时,征稽管理的精细化的实施应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和平台,实施过程控制。
三、征稽单位管理精细化的一些建议
(一)科学管理人事,力求效能最大化。目前征稽系统普遍存在人员短缺现象,特别是一些边远基层所,由于自然环境、经济状况差,非本地工作人员难以长期安心留守,造成工作人员及其短缺,新鲜血液得不到及时补充。有极个别所人员少到4-5人,除去所领导外,办事人员只有2-3人,好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另外由于管理手段的不断更新,各种费收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以及信息化的应用,知识也随时要更新,而我们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造成部分岗位人员空缺或难以胜任工作,导致工作延误和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给管理精细化造成人力资源的困难。在人力资源方面。建议每年增加工作人员录用名额,并制定人才向不发达地、县的一些政策或定向录用人员。在录用时要与被录用工作人员签订协议,规定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该地方工作不得少于十年或更长时间,以有效缓解边远地方人员短缺问题。同时,积极改革现行的工作运行模式,推行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考核和末位淘汰的管理模式,真正起到大浪淘金的作用,使人力资源效能发挥最大化。在培训教育方面。要推陈出新、大力投入,善于精心谋划,统一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多层面、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培养和造就一支人力充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征稽队伍。要开展树立“学习型标兵或学习能手”的活动,鼓励引导征稽人员创新学习理念、转变学习方式,营造“勤奋学习,崇尚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创造征稽干部成长发展的人文环境。要开展征稽文化建设,组织各类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培养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观念。要有意识地将征稽人员所必须具有的思想价值观念、道德行为准则等精神文化意识固化在干部的内心深处,渗透到征稽管理工作之中,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积极奋发、健康向上全能人才,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绩效管理方面。要严格落实考核办法,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工作质量监控、反馈、考核评价以及激励机制,逐步推行能级管理,数字化考核,大胆实施特别贡献奖等办法,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根本转变。
(二)健全完善制度,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一些管理制度和办法上,形成统一的规定,以增加可操作性。建立健全涵盖征稽管理工作规则、党组(委)议事规则、民主决策程序,以及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按照“机构设置—职责界定—程序设计—考核评价—奖励惩处”顺序,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工作职责、操作规程、评价考核、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让各个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应怎么去做、做不好会有什么责任和后果,并根据业务的变动与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岗位职责,适应管理工作需要。同时,还要深入推行,全面拓展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征稽系统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各项工作之间的全方位、多层次协调互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格局。
(三)精化细化管理,强化有效监控。一是树立职责权限意识。在岗位职责的设定上,要做到效率和制约兼顾,特别对涉及人、财、物、权决策管理的关键事项,要强调民主监督,相互制约,尽可能运用现代化的媒介公开,促使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实行科技化管理。以信息化为依托,扎实做好信息系统的运行工作,使信息化工作很好地延伸和全面推进,在管理方面实现信息化。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系统的、量化的、高效的、可操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对纳入系统操作、过程监控、自动考核的管理系统逐步增容,实现具体管理和监控过程的科学化、具体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改革考核机制,强化绩效考核。要认真研究现行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存在的不足,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项目、考核分值进行改革,制定数字化考核机制,使考核工作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具体考核项目上,力求做到宏观掌握,微观深入,中心、重点、难点三突出。在考核方法上力求作到四个相结合,即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对难以数字化考核的工作,可以与以往年度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对比,进行业绩评价。要注重考用结合,重视考核结果的应用,达到以考促管,改进工作的目的。要形成注重实绩,能力效率至上,精神、物质并重的奖励新机制,推进征稽管理精细化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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