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年1至3月,全省交通征稽系统安全工作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较大的责任事故,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这一切与各级领导的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不安全的苗头和事故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执法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点问题。从全省来看,今年大事多,喜事多,重要活动多:“一会一活动”,庆祝改革开放30年庆典,奥运火炬在陕西境内的传递等大型活动都将陆续进行。从征稽系统来看,所属单位遍布全省各地,稽查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车辆动用频繁,执法过程中车主抵触情绪大,征缴矛盾突出,等等,都容易发生安全方面问题。特别是在敏感期,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今年,省交通厅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多次下发通知强调安全管理。近期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省交通厅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应对目前交通行业严峻的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事故。
3月22日,省交通厅召开了安全预防会,通报了近期全省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对今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关乎社会稳定,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期间,会议还就长安征稽所在3月18日稽查过程中,发生1起交通肇事导致一名行政相对人死亡的事故,提出了严厉批评,要求征稽系统从中吸取教训,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执法者自身和行政相对人的生命安全,保证各项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下面,根据省交通厅的要求,结合征稽工作形势,就征稽系统的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十七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对安全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控制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说到底是一个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保护生命的工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征稽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工作中的安全,各级领导就不可能集中精力抓好中心工作;干部、职工也不可能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干好本职工作,中心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加深安全工作与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关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着眼征稽工作的性质、特点,认真分析安全工作的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日常工作多强调,常提醒,勤检查,把安全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在工作上更加认真的落实安全措施,创造性地搞好安全工作,防止安全工作口头上重要,落实上次要,工作繁忙不要的现象。要加大对征稽工作安全工作特点的研究,不断完善、充实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规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力推动安全工作。
二、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月8日,国务院安委会讨论通过了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考核指标和重点任务,确定把今年作为“隐患治理年”。省交通厅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推动“隐患治理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3月26日,省交通厅又组织召开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强化认识,落实责任,结合交通行业各自特点,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确保在接受国务院、交通部、省政府检查时不出纰漏,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省局根据省交通厅的要求,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全系统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各处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组织机构,围绕“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省交通厅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曹森厅长担任,各位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安全责任。省局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丁局长担任,各处也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安排上,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突出重点。要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安全负责的原则,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担,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认识要到位。隐患是安全工作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隐患排查是安全工作的基础,也是预防事故最有效的办法。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深化对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的认识,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到事故发生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三是排查要认真。国务院从2007年5月开始,重点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交通厅也进行了部署。坦率地讲,我们在去年是走了过场,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客观上讲,征稽系统不是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工作力度有所下降。今年,各级对这项工作要求要更高,安排要更细,检查要更严,问责分更重,绝不能敷衍应付,形式主义。要把隐患排查的重点放在稽查执法过程,以及单位危房、锅炉房、征费大厅、财务室,车辆管理的隐患排查上;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做好迎接检查的资料准备。如因隐患排查不力,造成安全事故,或发现隐患没有整改,酿成事故的,要严肃问责,一票否决。四是整改要及时。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特别是对可能导致责任事故的苗头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有时间表,按计划、分阶段进行整改,同时制定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五是成果要巩固。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对于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整治效果,实现长治久安。特别是要对征费大厅、财务室、车辆以及路查工作的安全盯死看牢,长期保持足够的工作力度。同时,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岗位责任,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从每个环节做起,杜绝新的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务必把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工作环节之中
客观地讲,近年来各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以及工作措施都相对健全。但为什么每年总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事故,总有一些不安全的苗头出现?有些事故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而有些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的发生有其客观的偶然性,但认真分析起来,的确潜伏着一定的必然性,归根到底还是安全工作的基础不扎实,安全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抓落实的办法、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以会议、文件和口头等形式抓安全工作的现象在我们系统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安全工作制度“束之高阁”的情况也并未完全根除;强调中心任务多,提醒安全少的倾向也是存在的。针对这种情况:
一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安全。征稽安全工作的重点是路面稽查,这也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公路上车辆多,速度快,要求欠费车辆停车检查十分困难,一些车主为了逃避检查,有意加快速度冲关,稽查人员工作的危险性很大;欠费车辆处理阻力大,车主不配合,围观群众起哄,阻碍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易激化矛盾,这些都对我们正常的执法工作添加了很多不安全的因素。另外,系统内部车辆多,动用频繁,一些领导的车辆管理缺位,领导驾车跑长途的情况比较普遍,车辆肇事的概率增大。征费大厅微机、空调等设备较多,现金流动量较大,易成为犯罪分子盗窃的重点目标,等等,这都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结合这次隐患排查,对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岗位责任等管理方面的细则和规定,依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的充实和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保证重点工作、重要部位不出问题。
二是岗位责任要落实。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目标责任书要突出落实岗位责任,克服目标责任书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看起来面面俱到,推敲起来空洞无物的形式主义。要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写实写具体,把奖惩写明确,把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人人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办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三是工作要细致。安全工作不能只是原则性地提出要求,粗线条地做出部署,大而化之地进行贯彻。安全工作是一项实打实的工作,必须真抓实干,各单位对省局部署的事情,要结合实际具体化,把每一项任务都要尽可能地细化分解,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效果。
四是责任追究要严格。安全工作不落实,很大程度上与我们不能、不愿、不敢较真有很大关系。交通厅在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时,对未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单位,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逐个单位的查原因。我们在这方面往往碍于情面,对不落实,出了问题的责任人,不能进行严肃的批评和责任追究,久而久之,其他工作的落实也会流于形式。因此,要根据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的指标强化考核,严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五是宣传教育要深入。要看到我们征稽队伍的执法能力和素质与征稽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与党和政府以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与社会对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集中表现在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认识上还很粗浅,应对上还很幼稚,容易出现一些不安全的苗头和隐患。因此,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工作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安全法》,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稽查执法工作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影响行业形象的事故
近年来,全系统发生的几起事故,大都是在稽查发生的,有的事故造成稽查人员自身的伤残,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了永远的痛苦;有些事故导致行政相对人伤亡,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牵制了领导抓中心工作的精力,也给干部、职工造成巨大的思想压力。
一是要摆正执法位置。落实“三个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前提是执法者摆正位置。简单地讲,我们是执法者,但行使的是广义上的行政相对人赋予的权力,人民的权力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理解了这一点,就能深刻地认识到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性。检查车辆缴费情况,查扣、处理欠费车辆是法规赋予征稽系统的权力,其职责是监督缴费人依法缴费,优化缴费环境,促进养路费征收,表面上看起来征缴双方是一对矛盾,但在享受交通安全、方便快捷出行和良好服务上,执法者与缴费人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仅是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建设的需要。
二是更新稽查思路。在稽查中禁止追车、强行拦车,各级都三令五申,但为什么这种情况时有发生,除了心理、情绪方面的原因,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长期形成的习惯。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执法环境,既要促进养路费征收,保护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又要保护稽查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处理逃费、漏费、强行冲关等问题的方法很多,比如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拒绝接受检查的车辆,可建立黑名单,并在局网站和掌上通电脑中录存,对于这些恶意偷逃漏费车辆,一经查扣,加大处罚力度,并在电视上进行暴光。提出这个想法,目的是抛砖引玉,更好更多的方法,需要大家在工作实践中集思广益,多动脑子,不断摸索总结出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确保人员安全的新思路、新办法。
三是要有应急预案。在组织稽查前,要结合当地的民情,道路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稽查地点,遇有特殊情况,稽查人员能撤得出,不受伤害;欠费车辆能扣得走,不引起围观者的起哄,围堵,保证车主及围观群众的安全。
四是处理问题要妥当。在处理查扣车辆时,既要有据,又要有度。有据,是指在处理查扣车辆时要有法律、法规依据,有违法的事实依据;有度,是指准确、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尽可能地让车主顺利接受处罚。这是一个工作技巧问题,需要广大稽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创新。
五是组织稽查要严密。欠费车辆出现的地点不确定,但稽查点的选择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最好避开车辆流量大,交通枢纽,以及流动人员较多的路段和区域。在稽查的组织上,除了检查必须携带的设备、器材,文件资料外,还要进行出发前的安全提醒教育。在稽查实施过程中,更要注意掌握欠费车辆处理等情况,遇有问题,及时解决,防止造成车辆过多滞留,人员围观的情况。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系统内部车辆的管理
交通行业是一个发展很快的行业,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部门。征稽系统车辆多,使用频率高,干部自己开车的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给事故的处理增加诸多人为因素,陷入不利的境地。因此,在系统车辆管理上,一是要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要由专人统一管理,车辆出入要实行严格的派遣登记制度。二是要加强节假日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节假日驾车出游。三是杜绝领导干部驾车长途行驶。对于长途出车,一定要由专职司机驾驶,同时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最后,我想再一次强调安全工作是“一票否决”,安全工作出现问题,单位、个人全年的所有付出都会是“零”。
同志们,做好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圆满完成以征费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促进征征稽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